大家好,宁波领结婚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外地领结婚证需要什么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宁波领结婚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和外地领结婚证需要什么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已经进行了居住登记的。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节假日返乡探亲或在本市范围内迁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地址变更,登记信息中断时间未超过十日的,也可视作连续居住。
(二)本人相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三)以下材料之一(以实际办理为准):
1.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连续一年以上,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就业登记(以具体办理情况为准,有些地方不需要);且当前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为同一用人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社保证明(连续一年以上,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林权转让合同、或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以上合同之一即可、证件须实际承包或持证满一年及以上);
4.居住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户口本(户口本也可用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由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替);
5.集体宿舍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文件、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出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或有效房产证明;
7.在我市就读的,提供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并就读满一年及以上;
8.未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我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其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户口本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文件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证件工本费按照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时3张2寸合影照片。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用黑墨水钢笔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1.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3.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登记员面前复述并按手印签字;
4.登记员审查条件,材料和填写内容;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宁波居民: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3、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4、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机构为: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5、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1.不是当地的也能办结婚证2.因为在宁波鄞州区,不限制结婚双方的户籍地,只要符合相关的结婚条件,不论是否当地居民,都可以在该区办理结婚证。
3.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不是当地居民的人也能在宁波鄞州区办理结婚证,方便了外地人在该区结婚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该区的婚姻登记服务发展。
4.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5.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6.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7.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应当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上虞和宁波登记的结婚证需要到各自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对方所在地办理。如果需要在宁波办理结婚证,就需要先将户口迁入宁波,然后再到宁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申请书等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关于宁波领结婚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