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哪些内容(劳动保障监察内容)

大家好,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哪些内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哪些内容(劳动保障监察内容)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案件

《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过了两年时限的不予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重新投诉的,不属于监察大队受理范围的他们不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劳动投诉程序是什么样的

1、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2、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4、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5、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6、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7、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8、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9、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好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哪些内容和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46615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