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残疾证在哪办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有哪些和残疾证在哪办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残疾证办理的条件,具体如下: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1、办理残疾证需要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的条件。
2、具体来说,申请人必须符合该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残疾特征,如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才能办理残疾证。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1、评定当日将评定好的残疾表交回县残联,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评定结果的录入评定,对于不符合评定结果的重新予以评定再录入。
2、待一批要办理的残疾证全部审核录入后由县残联理事长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并报市残联复审。
3、复审通过以后统一打印证件,到市残联办理。
4、办理好残疾证统一登记,并保留评定结果备案。再按乡镇统一发放到各乡镇,由各残疾人专委电话联系残疾人本人或亲属到所在乡镇领取。
1、残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病例诊断证明到当地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通过初审,填表,照相(免费)
2、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医院去评定,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县级残联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县级残联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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