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的联系(死刑复核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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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的联系(死刑复核改革的启示)

本文目录一览:

1、 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的联系

2、 死刑复核改革的启示

3、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意义和价值

4、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

一、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的联系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另外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也有相应规定。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决的法院主动逐级报送到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的程序。在刑事诉讼中,该程序的特点在于:

二、死刑复核改革的启示

死刑案件核准权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制度重大改革如期实施到位。对于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工作报告时用了三句话来概括:总体工作进展顺利;衔接过渡平稳有序;案件审判运行正常。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明在接受记者采访、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时指出:“2007年,因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原因不核准的案件,占复核终结死刑案件的15%左右。”

数字或许是枯燥的,但却是对其背后诸多具体工作与业绩的高度概括。一年以来,死刑复核为什么能够取得顺利进展?其中积累了一些什么样的经验?今后的死刑复核工作又该如何开展...

三、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意义和价值

一、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依据

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语境中,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有其法理依据和现实基础。

1.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进行法律监督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政策的要求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第8条也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第4项则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尽管上述条文并非专门针对死刑复核程序,但纵观死刑复核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位置(被规定在第三编"审判"中),...

四、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对死缓案件进行复核的过程中,发回重审被广泛应用。

实践中死刑复核发回重审大概可以将其分为四种类型:第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型——因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楚,定案证据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锁链,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或者证据本身未能查证属实,判决所认定的罪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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