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宁市居住证办理地点,以及在南宁如何办理居住证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3、在添加朋友页面进行搜索“南宁居住证”。(以南宁为例)
6、点击“业务办理”》点击“居住证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连续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1、签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已在南宁市办理相关居住证业务且系统可查询已上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不需提供);
3、填写好的《南宁市居住证年度签注、项目变更及补(换)领申请表》;
(1)居住地住址未变更的。属自有房产的不需提供连续居住证明;属于借住、寄住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对借住、寄住的签注人出具的连续居住证明材料;属于租赁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已过期的,需提供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否则不需提供;属于合法稳定就业或就读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已过期的,需提供新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需提供。
(2)居住地住址变更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属于借住、寄住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对借住、寄住的签注人出具的连续居住证明材料。属于租赁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属于合法稳定就业或就读的,还需提供新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复。
南宁市居住证办理指南如下:办理条件在南宁市市区申报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居住证:
(1)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租住或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2)现役军人;(3)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1.个人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流程(一)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扩展资料: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
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
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居住单位盖章,派出所办理。外地人租本地人的房子,只要出租房人的单位(或村委会),在租房合同复印件上盖章,再去派出所办理即可。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及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答案是:可持个人申请带上身份证先到居住处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再带上证明到居住处派出所即可办理居住证。
在南宁市办理暂住证,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1、办理机构:申办人暂住地的所属户籍派出所。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单位内部或工地的,可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后,统一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在出租屋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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