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图(医保报销)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重庆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图,以及医保报销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重庆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图(医保报销)

一、重庆渝惠保报销流程

线上申请:关注“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保单服务>理赔服务,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理赔材料。

:线下申请:被保险人可致电95544客服热线或携带理赔相关材料至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理赔。

1、理赔申请书(线下申请需填写,下载位置:“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保单服务>理赔服务)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法定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提供被保险人(或监护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面签照片)

4、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药品处方、检查报告单

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医疗保险结算单原件。若存在其它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其它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

6、受益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

7、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被保险人通过“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发起特定药品申请,保险公司将对使用药品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安排配送,被保险人仅需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特定药品费用部分。

①购药申请:关注“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保单服务>理赔服务,根据提示填写授权,并上传理赔材料。

②处方审核: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购药申请及授权后,保险公司将对使用药品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进行审核,如审核未获通过,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③药品配送: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由保险公司安排药品配送,特定药品费用理赔款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结算,被保险人仅需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特定药品费用部分。

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并开具处方后,可选择在医院使用保单中载明的特定药品支付范围内的药品,需先自行办理医院相关费用结算并进行医保报销结算后,保留报销类材料和相关材料,通过“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发起特定药品申请,保险公司将对使用药品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款。

①线上申请:关注“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保单服务>理赔服务,进行特定药品费用申请,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理赔材料。

②线下申请:被保险人在医保报销结算后,可携带理赔相关材料至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理赔。

1、理赔申请书(线下申请需填写,下载位置:“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保单服务>理赔服务)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提供被保险人(或监护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面签照片)

4、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药品处方

(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首次申请需提供初次确诊罹患相关疾病的病史材料)

5、病理诊断报告、免疫组化或基因检测报告

7、受益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

8、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安诚财产保险线下服务咨询网点及电话

中国人寿保险线下服务咨询网点及电话:

线下网点的营业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温馨提示:为避免邮件丢失等,建议您复印留存一份理赔资料,并保留快递单。

住院&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赔付金额=(符合医保范围的医保等报销后剩余部分且符合赔付条件的住院&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2万元免赔额)*80%

特定药品费用赔付金额=(15种特定药品费用(符合赔付条件的特药清单)—2万元免赔额)*80%

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但依照合同约定仍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我们不予赔付的金额,其中,住院&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保障及特定药品费用保障都是2万元免赔额。

二、重庆医保门诊报销的最新规定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

可以更好地提高门诊的保障能力水平,将更好发挥居民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同时,大家不必担心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全面落实国家要求,将起付线统一至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5412元/人·年。

三、重庆门诊医保报销流程详细步骤

报销需按照《重庆市新型医保门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的药房或综合服务台处办理: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医保卡,办理一次性费用支付。

2、就诊结束后,持就诊病历及收据,到定点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台或药房办理报销申请手续;

3、报销申请后,可根据自己所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报销政策、报销金额、票据状态及其他报销信息。

4、报销完成后,请留存核对,以备后续申诉使用。

四、重庆医改门诊报销最新通告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五、2023年重庆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比例

从2021年1月起,重庆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逐步提高政策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

一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40%

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70%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80%

1、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全面落实国家要求,将起付线统一至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从2020年1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4460元/人·年。

六、重庆市职工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1、重庆市逐步推行大额补充医保,并实施“二次报销”政策。

2、针对群众因重大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重庆市近年来在部分区县开始实施疾病补充医保,在居民医保基金报销基础上,实施“二次报销”,对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居民进行倾斜性扶持。

3、报销标准: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七、重庆异地报销医保流程

1、住院申办程序:填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表》(一式两份),然后到选定医院(可选择三家医院)盖章(注明医院等级),并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交到所在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盖章登记,最后送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特殊疾病申办程序:如果申办异地就医的,所患疾病属于特殊疾病的,大家应在特殊疾病病种申请审核通过以后,选择其中一家作为特殊疾病门诊就医医院,在申办的医院就医所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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