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职务侵占案的构成要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职务侵占案的构成要件以及职务侵占行为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独资公司法人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的主体。
2、独资公司是由个人独立投资,并发起设立的公司。独资公司法人是独资公司的投资人,也是独资公司的独立股东。
3、个人独资公司法人是个人独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个人独资公司的所有财产及利润,除上缴税款外,都归个人独资公司法人所有。因此,独资公司法人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职务侵占属于公诉案件是公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公司不追究,也不影响案件的成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1、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举报职务侵占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扩展资料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要件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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