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惠州独生子女的认定条件这个问题,独生子女政策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近日,惠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新的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2020年起,普通高中享受加分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分为五类,其中最高可享受10%的中考总分加分:
2、(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报考本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其成绩按照该生的中考总分+中考总分×10%后的分数参加报考志愿录取。
3、(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报考本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其成绩按照该生的中考总分+中考总分×5%后的分数参加报考志愿录取。第(一)及本款公安系统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第(一)及本款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残疾,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应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4、(三)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现役军人子女、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本市(县、区)普通高级中学,其成绩按照该生的中考总分+中考总分×1%后的分数参加报考志愿录取。
5、(四)散居少数民族学生(含随迁子女在惠州参加中考的考生)报考本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其成绩按照加10分后参加报考志愿录取。
6、(五)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惠城区考生报考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其成绩按照加10分后参加报考志愿录取如果考生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加分优待,不重复享受加分。
1、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2、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4、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5、其实在不同的城市中,关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都是不太一样的。因此要想申请获得公租房的租赁权,那就要先搞清楚当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也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才行。至于公租房租赁期限,法律中规定最长为5年。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服务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
2、《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
1、申请。申请人登录仲恺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初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电子审核通过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意见书》。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批确认。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申请。申请人向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初审。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受理后,将签注意见的《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报镇(街道)计生部门,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签注审核通过意见,填写《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登记表》,并将申请材料连同签注意见的《申请表》和《登记表》上报区计生部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实行计划生育期间,自愿尊首计划生育政策,并已经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月补贴10元人民币,到孩子十八岁,农村农业人口在土地承包等方面给予照顾。等父母年龄满60岁以后,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民币。
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可领取至少60元的补助,直至子女年满18岁。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年满59周岁,国家每年给予父母960元的补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想获得这项补贴,则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请名望证书,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妇,在子女未满18周岁前,每月可支付10元作为独生子女的奖励。
4、众所周知的国企职工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条件处理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加5%。
5、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对村内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保险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女方满55岁,男方满60岁时,每人可享受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不能,2021年独生子女证已经停办了。成功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实施,国家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目前已经停办了,不过用户也不用太过于担心,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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