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税收事业发展献一策)

其实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为税收事业发展献一策,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税收事业发展献一策)

一、税务局有哪些部门

1、税务局的部门根据级别设置,各级不尽相同。

2、县(区)局部门主要有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税务所等。

3、市局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征管科、稽查局、法制科、纪检组、企业所得税科、机关党委、货物和劳务科、人事教育科、纳税服务科、税务分局、财务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财产和行为税科、个人所得税科、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等

二、国家对协税员最新政策

1、农业服务体系非在编人员中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农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财基〔2018〕26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方案》共7部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3、一是补助对象及范围。2000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重庆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即鸳鸯、人和、礼嘉、大竹林、天宫殿、翠云、康美、金山8个街道,下同)范围内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在重庆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原乡镇财政机构、税务机构连续服务满一年及以上、因乡镇机构改革被清退或解聘、且清退或解聘后未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农业服务体系非在编人员。户籍迁移到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的也纳入补助发放范围。

4、二是认定办法及程序。按照“各负其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工作原则,实行“原始材料证明与组织查证相结合”的认定办法,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的身份、服务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查证、审核、认定、公示等。

5、三是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服务1年补助600元,用于个人参保缴费,结余计发本人;医疗补贴为每服务1年,每月补贴10元,由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待遇时按月代发。

6、四是参保及发放办法。按照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符合参加超龄人员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医疗补贴、户籍迁移到市外或本市户籍且在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中心参保的行业企业符合享受补助条件人员、符合我市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条件的人员等6类事项进行详细地说明。

7、五是经费保障。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由新区财政予以保障。

8、六是工作要求。按照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维护稳定的要求开展工作。

9、七是本实施方案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期。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10、妥善解决新区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问题。

关于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税收事业发展献一策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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