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主刑吗,执行机关有哪些(管制适用于哪些人与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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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主刑吗,执行机关有哪些(管制适用于哪些人与罪名)

本文目录一览:

1、 管制是主刑吗,执行机关有哪些

2、 管制适用于哪些人与罪名

3、 管制属于附加刑吗、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4、 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管制有哪几种分类

一、管制是主刑吗,执行机关有哪些

一、管制是主刑吗,执行机关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是属于主刑的。通常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一)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

二、管制适用于哪些人与罪名

管制适用于哪些人与罪名

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体如下所述: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

三、管制属于附加刑吗、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管制属于附加刑吗、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管制并不属于附加刑,管制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却在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如果被判管制的话,一般是不用到监狱服刑。不过此时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其实也就是将刑事处罚和社区教育相结合,这样能更好的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改造。

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一、管制属于附加刑吗

看管制是否属于附加刑,需要先了解清楚究竟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附加刑都包括了哪些。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四、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管制有哪几种分类

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

管制刑的主要内容包括:

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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