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自首成立的条件是?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今天给各位分享特殊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投案自首减刑幅度是多少、投案自首应该去哪里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特殊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3、 投案自首减刑幅度是多少
4、 投案自首应该去哪里
特殊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殊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自由加以一定限制或剥夺的强制方法。它包括被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未决犯和正在被执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强制措施,因行政或民事纠纷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成为自首的主体。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法院判决,并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包括被判主刑或附加刑)。
(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
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
投案自首减刑幅度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
投案自首应该去哪里
投案对象是指有关机关。这里的机关在一般情况下是司法机关,即负有侦查、起诉、审判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单位,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因为自首的本质是主动将自己交付给司法机关追诉。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投案,最终也必将移送到司法机关,符合自首特征,应以自首论处。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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