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什么是专利质押融资,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1、第一条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3、第三条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4、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第四条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6、第五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7、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8、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9、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10、(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11、(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12、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13、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14、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15、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16、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17、(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18、(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19、(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20、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21、(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22、(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23、(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24、(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25、第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26、第十二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27、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28、(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29、(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30、(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31、(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32、(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33、(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34、(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35、(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36、(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37、(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38、(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39、(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40、第十三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质押登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或者发现其他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情形的,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通知书》。
41、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42、第十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43、专利权质押登记后变更、注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44、第十五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45、第十六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46、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7、第十七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48、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49、(一)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
50、(四)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致使质押合同无效、被撤销的;
51、(五)法律规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5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53、第十九条专利权在质押期间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质权人。
54、第二十条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已经质押的专利权的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向专利权人发出缴费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质权人。
55、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56、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发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1、不一样,一个是私人业务一个是企业业务。质押贷款就是,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例如房屋抵押,汽车抵押!
2、质押融资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实物资产,股票及有价债券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什么是专利质押融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什么是专利质押融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