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应该如何加强及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诉讼法应该如何加强及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刑事诉讼法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况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刑事立案监督。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如针对以罚代刑、漏罪漏犯、立案后违法撤案等现象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机制,如针对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目的违法立案的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2、侦查活动监督。一是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健全排除非法证据制度;二是对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监督;三是防止错误逮捕、起诉以及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行的监督。
3、刑事审判监督。一是对审判程序违法的...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完善立案监督体制是确保严格执法、准确执法、公平执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因此,完善刑事立案监督的有效机制、拓宽刑事立案监督知情渠道以强化立案监督的效力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的较为原则和滞后,导致有些法律规定在现实中难以操作,特别是刑事立案监督方面常常是处于被动监督和监督效果不尽人意的状况,因此必须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完善立案监督的有关规定。
■拓宽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知情渠道
现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权,主要的监督手段是,发现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至于对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内容...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中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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