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石家庄市殡葬办事流程图和学校办事流程图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
3、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4、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5、举个例子,若某地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该地区2019年的丧葬费就统一按24000元计发。
6、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
7、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一)办理条件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关于本次石家庄市殡葬办事流程图和学校办事流程图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