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仲裁前置(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仲裁工伤)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工伤是否仲裁前置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工伤是否仲裁前置的知识,包括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仲裁工伤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工伤是否仲裁前置(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仲裁工伤)

一、有工伤认定书还要做劳动关系仲裁吗

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工伤认定是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对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才会进行认定;有异议的,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关系仲裁之后再进行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此复。2009年7月20日

二、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回答如下: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其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与工伤的关系,以确定工伤赔偿的数额;劳动仲裁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通过仲裁来裁决争议双方的权益。

2.主体不同: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者或雇主提起,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评定;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争议一方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仲裁。

3.决定权不同:伤残鉴定的结论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劳动仲裁的决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裁决,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

4.行政程序不同:伤残鉴定一般属于行政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劳动仲裁也是行政程序,但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仲裁决定可以作为诉讼的事实依据。

总体来说,伤残鉴定是一种针对工伤赔偿的程序,而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二者目的和主体不同,具体操作和程序也有所不同。

三、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有用吗

1、如果简单回答的话,当然是有用的。但是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人社局下设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这两个劳动者维权机构,他们的分工是不同的,看你受到的是哪方面的权益侵害:

2、1,如果是关于社保缴纳问题或者社保待遇领取问题,或者是在职期间待遇的清晰争议问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监察部门将会实地调查企业,查证属实后将责令企业整改并且有相关的罚款。

3、2,如果是关于除社保缴纳之外的其他的劳动关系问题的争议,例如认定劳动关系,要求工伤待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离职后需要靠提交证据才能认定的略复杂的争议,那么就要走仲裁程序了。原则上来讲这种争议是由法院来诉讼解决,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案件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想打官司,先走一遍仲裁程序。在仲裁环节是司法流程下的双方互相提交证据及辩论环节,待仲裁裁决或者调解生效后,用人单位根据裁决书或者调解书来支付相关的赔偿以及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对于结果不服的,可上诉。这是大概的流程,主要还是要看你是遇到怎样的问题,是否可以协商,与单位之间尽量不要有冲突,协商为上策。同时,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部门是员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十分有效的一个保障!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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