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是什么意思?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是什么、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刑事审前程序辩护律师权利之保障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1、权利: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2、义务:遵守法庭秩序。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代理的种类有:
(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由此可见,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具有如下特点:
(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八条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了解案情。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有关材料,了解案情。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可以参照本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如果被代理人是附带民事诉讼...
通信权,是指律师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利用通信设备进行联络的权利。广义的通信权还包括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相互交换物品和文件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会见权都是在押犯罪嫌疑人为了接受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在刑事程序中享有的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从辩护律师的角度来说,也是最重要的固有权之一。与会见权一样,通信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准许有关机关较长时间拘禁犯罪嫌疑人的国家,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与外界隔绝,能及时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不当的侵犯。
在国外,会见权与通信权一般合称为“会见通信权”或“会见交流权”,权利行使的时间和条件也没有区别。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会见通信权的规定,与国外立法规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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