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者在养老方面,是有相应保险的,企业职工都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在工作方面,有了失业保险作保障,即使失业也有了一定的保障。那么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带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二、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
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
综合以上介绍,温州可以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的接续工作,请符合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条件的人员,凭上面所介绍的材料进行准备,然后去办理失业保险接续手续。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大智慧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