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就可以办理,还需要看自身是否满足条件,那么在湘潭户口迁移办理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参考。

一、湘潭户口迁移办理是什么条件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离婚回原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务工经商、购房、大中专学生录取、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迁往外省,或因参军服兵役、赴港(澳、台)定居、失踪、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等原因申请迁出及注销户口的公民。
二、湘潭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我们想要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有不同的迁移理由,可以是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如果其他的地区有不同的迁移条件,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