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家都知道的,成为一名律师是有相关的条件的。要有律师执业证明,有的时候会遇到律师许可撤销的,那么办理手续应该去哪里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扬州律师执业撤销办理地点在哪个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一楼D区2号综合窗口
二、扬州律师执业撤销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1.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5.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律师执照撤销办理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如果条件不符合是撤销不了的,另外带上相关材料,这点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大智慧法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