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过失犯罪若干问题?论述犯罪过失?今天给各位分享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犯罪过失的理论分类中若干问题的探讨、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的区别、犯罪构成理论:从要素集合到阶层体系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
内容提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是纯粹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犯罪过失的构造、以及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过失理论中是很重要的问题。注意义务不能包括结果避免义务,两者是并列的关系,而对此两种义务的违反,是过失的客观面的内容,也便是犯罪过失违法性的内容,对违法性的认识及认识的可能性,是从客观到主观的结合,作为构成要件过失和责任过失的认识因素之一。关键词:犯罪过失注意义务结果避免义务构造违法性认识刑法理论上对犯罪过失的认识,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而发展。无论中外,现在都主张犯罪过失不仅仅是一种心理事实,而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国外刑...
一、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以行为人违反的注意义务种类的不同,过失可分为普通过失和业务过失。所谓普通过失,是指行为人在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违反基于日常生活、交往需要所要求的注意义务,造成危害事实的过失心理态度。这里所说的注意义务,也称为一般注意义务,是国家为维护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对社会上一般人在从事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提出的注意义务。该种注意义务,适用于所有的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日常的生活以及社会交往中,都负有这种注意义务。违反这种注意义务而造成违法结果的,即为普通过失。普通过失犯罪的范围,从刑法的具体规定来说,主要集中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
(一)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是司法考试最常见的考点,也是司法实践中最让人感到困惑的地方。过于自信过失与间接故意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有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两者仍有本质上的区别:间接故意所反映的是对合法权益的积极蔑视态度,过于自信过失所反映的是对合法权益的消极不保护态度。它们的区别具体体现在:(1)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2)间接故意的行为人主观上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有采取避免结果的措施;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之所...
刑法学必须自成体系,……才能保证有一个站住脚的统一学说,否则,法律的运用只能停留在半瓶醋的水平上。它总是由偶然因素和专断所左右。——李*特
一、本文写作的目标、方法与思路
在浩繁纷复的中外刑法学理论中,存在着种种重要的理论争鸣,比如关于共犯问题,关于解释论问题等等。然而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最终必然落脚到一个更为基础性的提问上:如何认定犯罪?在何种情况下一行为成立犯罪?以及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模式来认定?在今天的刑法学研究中,对这个问题的各种回答一般被称为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成立理论或犯罪论体系等。基于本文写作的历史和比较的角度,文中对类似概念统一采用“犯罪构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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