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及其界定标准初探?防卫过当行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今天给各位分享防卫过当及其界定标准初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防卫过当行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方斯海正当防卫案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防卫过当及其界定标准初探
4、 方斯海正当防卫案
内容提要:正当防卫是最重要的一种正当行为,属于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行为,任何权利的行驶都有一定的条件和界限,正当防卫也不例外。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防卫行为,才属于正当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在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的同时,也同时规定了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的必要限度,刑法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性质作出分析,得出防卫过当主观方面只能为间接故意的观点,同时指出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伤害程度应当为重伤”以上。以求对认定防...
防卫过当行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案情
杨某因与余某女儿谈恋爱遭余某反对,而多次到余某家闹事,并扬言要对余某实施报复。某日,余某在回家途中被杨某发现,杨某向余某跑去,余某见状即逃跑,途中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把水果刀。余某在逃到县城副食品公司门口时被杨某追上。杨某一手按住余某肩膀,一手握拳殴打余某。余某被打后,便用水果刀朝杨某的右腰部捅了一刀,然后挣脱杨某继续逃跑。杨某追了一会儿便倒在地上,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杨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分歧
对余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大家均无异议,但对余某具体构成何罪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余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余某的行为...
被告人:方斯海,男,42岁,福建省大田县人,系大田县建设乡大同村农民。1992年9月19日被逮捕。1992年9月8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方斯海挑着米糕,与其妻及同村的村民方国强一起,前往建设乡赶墟,途中遇到其侄儿方五四(21岁)。方五四平日有偷摸行为,多次受到方斯海的管教,因而对方斯海有积怨,近日又得知其弟因偷砍他人毛竹,受到方斯海的当众指责,心中更加不满。方五四此时见到方斯海,即责问说:“你今天讲我什么?”方斯海说:“我哪里讲你什么?”方五四又说:“我今天要打死你。”他随即抓住方斯海的衣服,用拳打方斯海的胸部,用脚踢方斯海的腿部,并将方斯海推倒在路旁距地面约3.5米深的地瓜地里。方斯海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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