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收养条例(收养公告)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广东省收养条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广东省收养条例的知识,包括收养公告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广东省收养条例(收养公告)

一、广东省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1、(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二、广东退休后一次领独生子奖金是多少

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三、广东第四胎可以申请准生证吗

四胎可以办准生证。在女方怀孕时需要给孩子办理的出生证明,即使四胎也要办理准生证的。若没有办理,会影响孩子的落户以及上学问题。

四、广东省计生奖发放标准

1、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

2、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本办法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给予必要奖励的利益导向政策。

4、第三条计划生育奖励对象为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下列人员:

5、(一)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下同)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

6、(三)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7、奖励对象,包括丧偶、离婚以及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独生子女、无子女方配偶等。

8、第四条计划生育奖励对象,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计划生育奖励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9、在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金标准,具体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10、第五条计划生育奖励金由各级人民政府按比例承担。省财政对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承担70%;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等7个市,由当地政府承担;对其他县(市、区),省财政承担50%。

11、各地自定提高计划生育奖励金标准的,提高资金部分由各地自行解决。

12、第六条计划生育奖励金按月发放,具体申请、发放办法由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会有关部门制定。

13、第七条在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期间内,奖励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

14、(一)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抱养、收养子女,造成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

15、(二)户口迁到外地或到境外定居的;

16、第八条奖励对象户口在省内迁移的,按迁入地奖励待遇执行。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从户口迁入之日起,按本省户籍人口的规定执行。

17、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因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原奖励对象可在转制后四年内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18、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计划生育奖励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专户管理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健全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批、决算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并在每年二月底之前将本级应承担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划拨至指定代发单位。

19、第十条计划生育奖励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贪污、骗取、虚报、挪用、克扣、截留财政拨给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第十一条各级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监督、管理。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专门设立计划生育奖励金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有效防止奖励对象弄虚作假。奖励对象的资格认定要严格把关,通过公安部门提供户籍证明、张榜公示等办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1、第十二条执行计划生育奖励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筹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发放奖励金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阻碍工作开展的,对该单位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2、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月12日公布施行的《广东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原已办理养老保险的,可继续享受原投保待遇。各地为独生子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以及无子女户实行的各项奖励政策或不涉及省级资金投入的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继续施行,与本办法的具体衔接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五、广东省农村独生子女奖励年龄

1、首先是要先办理独生子女证,至于发放的标准是多少,要根据不同地区而定。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

2、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以广东省为例,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3、(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广东省收养条例和收养公告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382325.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