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刑事案件还能和解吗,刑事案件双方和解能撤案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因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撤销案件的权力,但可以得到对方的谅解,双方和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其他量刑。
不可以的。刑事案件涉嫌违法犯罪,依法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侦案件一经立案,就说明涉案人已构成严重违法甚至犯罪。对此,是不能通过和解解决的。
1、可以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诉法》明确规定有可以和解的条件和不可以和解的情况,以下为法条:
2、【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3、(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4、(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6、【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7、【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8、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分为立案侦察、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刑罚执行四个阶段。
9、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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