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四川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有哪些程序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①在孕期登录“四川省计生网”办理准生证(手机端或电脑端皆可)
登录上之后点“网上登记”
②根据提示填写准妈和准爸信息
③“婚育信息”这一步
已经有孩子的还要上传孩子信息
④上传男方或女方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上传结婚证照片。
这三张图每一张大小不得超过2m超过一点都无法上传请在拍照前调低像素或者照片大小
⑤全部选好照片以后点上传按钮
⑤提交完成。
可在电脑端登录输入手机验证码之后点“打印证件”直接会跳转成PDF格式的文件便可打印。
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乘以产假天数,若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
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件: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人员);
9、《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异地生育)。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成都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成功。
1.
男职工可在配偶生育后20日内,携带职工的《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流、引产医学诊断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后20日内,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2.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津贴办理流程:配偶生育或流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
一、办理户口流程
1、先到您办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所在社区进行人口统计并在《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上盖章,然后再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
2、将盖好章的《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全部复印一份。(其中身份证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
3、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注意事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双方的都带。《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一定要先去社区,再到街道。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签发机构:出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成都市由各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签发,高新区、天府新区由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母子办签发。2.签发资料: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关系声明、出生地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亲自鉴定材料(母子和父子)如父亲身份信息缺失,需另外提供母亲书面申明材料。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一、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拟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当事人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1份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头像
一、成都户口落户手续
手续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手续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手续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手续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二、成都落户政策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四川成都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有哪些程序和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