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制度的改变,职工在单位上班一般都有购买保险。其中有一项是失业险,当职工失业的时候是可以领取一定的福利,那么在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有什么条件呢?下面就由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有什么前提
1.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并要求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地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手续,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大智慧法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