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砍树压死人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鹿鹏飞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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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砍树压死人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鹿鹏飞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本文目录一览:

1、 路边砍树压死人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2、 鹿鹏飞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3、 刘某的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 刘明贤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一、路边砍树压死人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案情〕2008年9月5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唐怀宏打算锯倒栽在门前公路旁的一棵樟树,邀其弟唐怀礼帮忙,当两人将树锯到快要倒时,唐怀礼走上公路向对面喊“倒树了”,对面的蒋某闻讯跑开了。这时受害人孙健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往这方向驶来,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在树倒在公路的瞬间,摩托车与树屋部相撞,致孙健颅脑外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争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孙健死亡是意外事件,唐怀宏、唐怀礼不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孙健死亡是由于唐怀宏、唐怀礼的疏忽大意所造成的,唐怀宏、唐怀礼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审判〕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鹿鹏飞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关键字】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赔偿协议酌情从轻处罚缓刑

【案情摘要】

公诉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鹿*飞

2008年10月31日17时许,在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镇远遥村威海中心渔港施工现场,被告人鹿*飞明知没有驾驶资格,仍驾驶工地上拉混凝土的前翻斗车,向模板上运送混凝土。返回时,因观察不周,将站在旁边的被害人郝*宣轧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8年11月3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郝*宣系因生前胸部外伤致胸腔积血、肝脏严重挫裂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被害人郝*宣住院抢救期间,**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抢救费1099...

三、刘某的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情]

被告人刘义现,河南省睢县河集乡大郭村人。2003年6月,被告人刘义现为浇地方便,私自架设一条两相线路,需要时送电,不用时断电。由于线路架设不规范,被告人又疏于管理,电线掉落在地里生长的玉米杆上。2004年9月6日下午,被告人听说电线掉落后,便关掉电源顺着线路修理,当其走到刘秀丽玉米地里时,发现刘秀丽躺在地上,已触电死亡。

[审判]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义现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自架设电线,且疏于管理,导致他人触电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被告人尚俊...

四、刘明贤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要点提示】

认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案全罪,必须从该罪的犯罪构成出发,考察客观上行为主体是否以危险方法实施了足以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及行为主体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

【案例索引】

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2008)户刑初字第58号(2008年4月15日)

【案情】

公诉机关陕西省户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明贤,男,951年5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户县庞光镇焦东村。2007年11月24日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取保候审。

陕西省户县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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