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四川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新生儿需要办理哪些证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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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2011〕4号),成都主城区户口,本市是不可以跨区读小学,“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二、相关依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2011〕4号):
1、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学入学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提供在成都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
(2)父母要有暂住证,如果是做生意的要有营业执照。
(3)如果是务工人员,要有务工证明,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暂住证就近的学校读书。
成都户口和农村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子女投靠父母(出具未婚证明、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成都幼儿园报名条件:
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成都幼儿园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按照学前教育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三)坚持就近入园。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坚持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新车上牌的流程如下:
1、得到车辆合格证
车辆合格证很重要,是车辆上牌子所必须的。现在有些汽车4S店拖欠汽车合格证,会延误挂牌的。所以要尽快的拿到车辆合格证,应该多和4S店沟通,态度要强硬一些。
2、保存好购车三联发票
购车后,4S店会开具三联的购车发票,一定要保留好,在接下来的挂牌等都会用到的。发票会有红黄蓝三联,一般要交出红黄两联,黄色自己留存。
3、缴纳车辆购置税,拿到正副税本
车辆购买后,要尽快的去缴纳车辆购置税,一般就近去车辆管理所就行。缴纳成功车辆购置税后,就会得到正副税本了,记得要保留好。
4、准备好各种证件
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多复印几张,以备用)。非本地户口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5、车管所登记并查验车辆
手续齐全后,即可去车管所登记申请号牌,首先要由专门交警查验车辆,主要检查车辆识别代码,车辆外观,车辆警示三角号牌等,要提前准备好。
6、选择车辆号牌号码
查验完车辆后,可以到车管所大厅选号码了,一般选号有自编选号和机选两种,可以自己选择。另外,目前绝大部份地区都开通了网上选号功能。
7、缴费后等待拿号牌
选好号码后,缴纳费用就等待拿号牌了,一般三五个工作日即可拿到号牌。
1、如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参保地有医保待遇,出生90天内携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照片(JPG格式,14~40K,白底,像素:358宽*441高)、父母和孩子户口本,到有医保待遇一方的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新生儿免缴登记,出生当年不用缴费,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底(孩子出生后可先上户口,获得身份证号的,使用身份证号参保登记;暂未取得的,可先用《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参保登记,后期再修改为身份证号)。
2、如不满足免缴条件,也可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参保缴费,出生90天内补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同上。出生后跨年办理的,需缴纳两年的参保费用。
3、出生90天后、不满1周岁前给孩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月起到当年12月31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安排,现就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域成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置合理过渡期。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坚持审批地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于4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市直属(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优化入学工作流程
统一网上报名。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统一组织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应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确定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
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统一公开信息。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区(市)县、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号)相关规定办理。随迁子女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等有关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本市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流程、时间与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残疾儿童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双集体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法定责任。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加强督促检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严格责任追究。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对区(市)县政府教育履责情况考核。
2020年成都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备注:
①有公办小学实行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区(市)县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在全市统一的时间段内做好当年小学入学时间安排,确保6月2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②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0年成都市小升初日程安排
关于四川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