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管辖(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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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管辖(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本文目录

  1. 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2. 铁路案件管辖规定

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合同有很多种,比如保险合同,运输合同,购销合同等,而且合同内部也有各种变数,比如当事人约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4.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7条,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以上只是大致的对一些管辖进行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对这方面知识感兴趣的话,建议专门买一本有关书籍研究。

铁路案件管辖规定

答:根据铁路运输法规定,除特殊案件外,在所属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案件应由地方铁路局法院受理。这是国家最高法院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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