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成都离婚房产过户满足手续有哪些条件,以及成都离婚手续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在离婚冷静期内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未离婚,但办理房产过户是必须提供离婚证的,根据规定,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一)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证及复印件;
(三)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四)房产证;
(五)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的,须于今年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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