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四川成都市最新失业险缴交比例怎么计算的和成都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最低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19%(有雇人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是12%,比如小饭店小商店),缴费金额是453.72元(有雇人的个体工商户消费金额是286.46元)
个人:缴费比例是8%,缴费金额是191.04元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6.5%,缴费金额是211.58元;
个人:缴费比例是2%,缴费金额是65.1元
3、大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1%,缴费金额是32.55元
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0.8%,缴费金额是26.04元
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0.6%,缴费金额是19.53元
个人:缴费比例0.40%,缴费金额13.02元
6、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成都社保基数
类型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费基数单位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单位最低金额个人最低金额单位最高金额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31751731716%8%508.00254.002770.721385.36
失业保险3463173170.6%0.4%20.7813.85103.9069.27
基本医疗保险3463173176.90%2.00%238.9569.261194.87346.34
大病医疗3463173170.60%—20.78—103.90—
工伤保险3463173170.160%—5.54—27.71—
生育保险3463173170.80%—27.70—138.54—
小计821.75337.114339.641800.97
合计1158.866140.61
【备注】社保增减员截止时间:每月23日。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一、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一)城镇职工
1、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2、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二)个人
2019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2019年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
医疗保险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
(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月基数的80%作为缴费基数)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48.4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9.68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计算)
特别提示:
1.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此标准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最新通知
关于因上线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暂时停办医保社保有关业务的通告
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11月切换到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系统上线和切换期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统称“医疗保险”)及部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
(一)2021年11月15日18:00起,全市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查询业务。
(二)选择按月批扣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2日18:00前将当月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协议扣款银行卡,避免扣款失败,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上述业务待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具体恢复业务办理时间及经办渠道另行告知。
二、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一)2021年11月15日18:00至11月16日09:00,暂停线上线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
(二)2021年11月16日09:00起,恢复线上线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经办地点和经办渠道不变。
(三)选择按月批扣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2日18:00前将当月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协议扣款银行卡,避免扣款失败。
三、2021年11月16日09:00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业务
对相关工作有疑问的,可根据业务涉及类别咨询当地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税务部门,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12366税务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直接进入社保绑定入口及账户查询入口,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医保定点医院等。
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都会调整,会按照去年社平均工资的60%来设定。22年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3726元,各个单位上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时,即便是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也同样是需要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费用缴纳的。
社保最低每个月单位要承担935.23元,职工个人要承担387.5元,五险费用总额为1322.73元。
享受上有区别:
1年及以上不满2年的,享受期限为3个月;
2年及以上不满3年的,享受期限为6个月;
3年及以上不满5年的,享受期限为12个月。
按现行政策规定,我国的失业人员第一年可领取标准工资60~70%的保险金,第二年只能领取50%,事实上各地又往往低于这个标准计发。由于标准工资不包括工资外其他收入,而其他收入现已占职工标准工资的相当比例,以标准工资计发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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