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成都办理失业保险材料包括什么项目,以及成都失业保险办理流程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有以下一些条件的:
第一、失业的原因是非因自己主动离职;
第二、你的失业保险已经交满一年以上;
第三、要接受再就业培训。
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领取的。
一、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五、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一、临柜申报:参保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等证件资料前往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或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网上申报
【1】访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录后进入成都市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菜单中选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申领。
【2】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登录后按提示申领即可。
以上即为对“成都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
成都失业保险申领方法如下,首先我们需要拿着我们的离职证明去社保局,提交资料后再申请,申请通过经过培训就可以了
一、成都市办失业保险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5、有求职要求的。
四、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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