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成都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算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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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调整如下:
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5%,下限为6%。
按照现在最低缴费基数的话,最低就是按照工资的5%缴纳。
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式为: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公积金的缴纳是由职工和单位两部分共同组成,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金额都归职工所有。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从每一年的7月1日开始,直到下一年度的6月30日。所以2023年公积金的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具体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成都五险一金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成都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上限为21498元,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下限为1650。
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确定了!
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关于“计算缴存基数上限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以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或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的要求,依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攀枝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1803元/月,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616元/月。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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