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成都离婚后变更小孩姓名程序包含哪些内容这个问题,离婚后小孩的名字可以单方面改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民法典离婚孩子改姓的规定是: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去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扩展资料: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出现过因对方更改小孩姓名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婚后孩子改姓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因此,离婚后一方更改孩子姓名的,不能成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如果你已离婚,孩子跟着女方,现在她已组建新的家庭,提出要给孩子改姓。你怎么办?这个按农村的习惯,是不能干涉的。
按民间习俗,女人带孩子改嫁,如果怀孕未生,叫带肚子;如果生下的,叫带犊子。不管是带肚子还是带犊子过来,孩子都要改做他们继父的姓,否则的话,在自己家的石槽里拴着别人家的牲口,谁来喂养他呢?改过姓后,带过去的孩子才能享受族人的待遇,进族谱、上祖宗案、进祖坟等。否则,你就不能被家族人承认,娶媳妇没人帮忙,老了也不会让你埋在祖坟。
所以你前妻提出给孩子改姓是有一定道理和法律所允许的。其实你不用为此太纠结,如果孩子长大以后还愿意回归你的姓,他们是会重新改回的。也有自己虽然没有改,但是让儿子改过来的。如果是男孩,他不会忘族,终久会回到你家;如果是女孩,最终就是一门亲戚,改不改也就无所谓了。
如果你很在意孩子的姓,那你就不应该选择离婚,就是离婚,也应该把抚养权争取到你的手里,既然这两点你都没有做到,那就任凭前妻处置吧。
展开全部
申请变更姓名1、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②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③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④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2、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报县(县、区)局审批后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姓氏,随父随母自愿。妻子与你离婚,孩子改随母姓,为日后孩子就学等扫清障碍。否则容易出现到时候需要你配合才能办事的情况。如果还有其他原因的话,就是她对你心存怨恨。
成都离婚后变更小孩姓名程序包含哪些内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离婚后小孩的名字可以单方面改吗、成都离婚后变更小孩姓名程序包含哪些内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