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多人的户籍地和工作的地方不是在一个地方,我们在工作的时候缴纳了失业保险,我们在领取失业保险过后,我们的居住地发生变化,我们可以办理失业保险接续,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我们的失业保险应该怎么来办理续接呢?办理材料有什么呢?办理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1、申报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二、失业保险续接办理的条件
1.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并要求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以上就是大智慧法律网收集整理的关于温州失业保险续接办理的相关知识,我们的失业保险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他地方接续领取,办理失业保险接续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的一种保障。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大智慧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