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产假规定(山东威海产假规定多少天)

产假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每一个怀孕妇女在生育期间都可以享受遇到的基本权益,并且不可受到任何侵犯,那么大家知道山东威海产假规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威海产假规定(山东威海产假规定多少天)

一、山东威海产假规定

158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山东威海陪产假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条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对应男方也无护理假。能否领取营养费,必须是所生育二胎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政策,且缴纳了生育保险,具体能否享受,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

以上就是本次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山东威海产假规定的相关知识,根据山东省的规定,山东省的每一位孕妇都可以享受到158天的产假时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大智慧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313216.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