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依据(丧偶未再婚证明)

在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一般都会依据不同的公证类型提供不同的费用,这个在公证法中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在福州地区因为丧偶没有再次结婚,这样情况办理公证有哪些依据?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依据(丧偶未再婚证明)

一、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费用

1、公证费每件收取120元;译本与原本相符每件收取50元;

2、翻译费每千字80元,不足一千字的,按一千字计算;

3、增加公证书份数每份10元;

4、公证核实每件150元。

5、查询公证档案资料,每个公证卷宗收费20元;

6、文本比对、认证事务每件收取100元。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福州地区办理未再婚公证手续的时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来规定的,办理这项业务的时候是需要提供一定费用的,大概在120元钱左右,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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