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什么是消费保管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胁迫,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什么是行使抗辩权、什么是阴阳购房合同呢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什么是消费保管合同
3、 什么是行使抗辩权
4、 什么是阴阳购房合同呢
什么是消费保管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为不规则保管合同、可替代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双方约定保管人得取得保管物所有权,而仅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返还给寄存人的保管合同。消费保管合同有以下特点:
1、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必须为可替代物,即种类物。保管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移转保管人,因此从寄存人交付时起,保管人就享有该物的利益,并承担该物的风险。
2、保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的,保管人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合同标的物为有价证券等其他可替代物的,如果当事人对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有约定,保管人可以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没有这个约定,保管人还是应返还人寄存的原物。
3、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什么是胁迫
所谓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可见胁迫行为包括两种情况:
(一)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
所谓将要发生的损害是指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信用等方面的损害,例如以将要谋害对方相威胁,或以将要告发对方私生活中不轨行为相威胁,迫使对方订约。损害既可以是危及受胁迫者本人,也可以危及受胁迫者的家庭成员、亲属朋友等。当然,将来发生的损害必须是受胁迫者可以相信将要发生的情况,并足以使受胁迫者感到恐怖、害怕。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损害的威胁是毫无根据、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受胁迫者根本不相信,也就不会使受胁迫者感到恐怖,从而不构成胁迫。但只要有受胁迫者在当时情况下相信损害将要发生,就可...
关于合同抗辩权的知识中什么是行使抗辩权?
行使抗辩权包括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指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行使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如甲乙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某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现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至。如果甲在没有履行的时候要求乙履行,乙就有权拒绝甲的履行请求,这个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然,甲也享有同样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
什么是阴阳购房合同呢
1、我国立法中并无阴阳合同这一术语,它只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其实质是一种交易行为。
2、阴阳合同通常出现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3、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阴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4、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首先要确定的就是价格,价格确定好之后就不会再有变动,即使签订了补充合同,也多是对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的变更,一般不会涉及对房价的变更。
5、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6、对外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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