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今天给各位分享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乘人之危的合同具有哪些特征、乘人之危订的合同有效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本文目录一览:

1、 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

2、 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3、 乘人之危的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4、 乘人之危订的合同有效吗

一、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

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

不可以,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已交付的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任】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

二、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一、承诺到达时合同是属于成立还是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故承诺生效的时间对当事人极其重要。与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则一样,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也有到达主义和发信主义之分。

我国《合同法》采用的是到达主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根据到达主义,要约人在收到承诺人的承诺通知时,承诺方生效。在此之前,由于邮局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承诺丢失或者延误的后果一律由承诺人承担。

二、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我国《...

三、乘人之危的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乘人之危的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民法典》规定,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可申请法院撤销。乘人之危合同有如下特征:

(一)一方乘对方危难或急迫之际逼迫对方

1、所谓危难,除了经济上的窘迫外,也包括生命、健康、名誉等的危难。不过,危难并非因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2、所谓急迫,是指因情况比较紧急,迫切需要对方提供某种财物、劳务、金钱等。急迫主要包括经济上、生活上各种紧迫的需要,而不包括政治上、文化上等方面的急迫需要。

由于乘人之危是一方乘他方危难或急迫而要求对方订立的合同,因此不法行为人主观上...

四、乘人之危订的合同有效吗

乘人之危订的合同有效吗

乘人之危所订立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

(1)何为乘人之危

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使用别人的风险境况或急切需求,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反自己的实在意愿而缔结的合同。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规则:“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风险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实在的意思表明,严峻危害对方利益的,能够认定为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方当事人处于风险境况或急切需求。所谓风险境况,是指给予防止或免除严重晦气的状况,例如,为医治重病,急需巨额钱款。

2、一方当事人使用对方的风险境况或急切需求,向对方提出严苛的条件的意图,是为了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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