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成都市失业金可以去哪里办理领取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成都市失业金可以去哪里办理领取以及失业金去哪里办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
方式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职工社保关系中断,失业原因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方式二:网上办理
(一)用人单位通过“蓉e人社”—“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中断职工社保关系,对失业原因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并上传规定格式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功能查询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情况,并负责把办理结果和领取注意事项告知失业人员。
第二步:失业人员办理
方式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一)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方式二:网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三个渠道之一进行网上办理。
(一)访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进入成都市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菜单中,选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二)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成都就业助你前行】→业务经办栏下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三)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登陆后进行办理。
1.进入【四川e就业】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
2.在就业创业服务处,点击【微申报自愿停发】。
3.下滑找到【失业补助金】,或本人到就近的就业经办部门办理停发手续。
办理条件:
1、成都行政区域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居民;
2、在成都市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以及社区就业的劳动者;
3、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市居民;
4、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流转后剩余土地面积低于0.3亩/人并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市居民;
5、法定劳动年龄内,为农民合作社服务且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农业职业经理人;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成都市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5、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农村户籍),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拟在我市创业园区孵化创业项目的;
6、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主创业就业退役士兵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政策依据:
1、《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成劳社发〔2009〕176号)
2、《关于统一我市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2号)
3、《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成人社发〔2014〕66号)
二、提交申请和现场登记
申请人在村社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居住证);
2、1寸免冠照片1张;
3、填写并提交《个人就业登记表》或《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4、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需提交的材料:
(1)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5)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
(6)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由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
(8)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成都市户籍人员)或居住地村社区(非成都市户籍人员)
三、领证
申请人在审核公示通过,接到通知后到村社区就业服务点领取《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获取材料:《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成都市户籍人员)或居住地村社区(非成都市户籍人员)
·办理费用:无
·办理所需时间: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政策依据:
1、《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成劳社发〔2009〕176号)
2、《关于统一我市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2号)
3、《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成人社发〔2014〕66号)
成都4月份的失业金还没有发,说的是4月25号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
1、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过错等;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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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5、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指南-成都人力资源保障局
成都市失业金一次性领取规定具体如下:
一、成都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条件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所需资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四、成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1050元/月。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966元/月。
成都网上是不能办理失业金申请的,必须去最近所就职的企业,缴纳社保的人社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2、失业金领取的银行卡
3、失业证明(由原公司开具盖公章)
4、社保明细(在人社局自助机打印)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