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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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一览:

1、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2、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3、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4、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怎样的

一、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执行方式

(一)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关于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本身即足以排除迟延责任。对此,有人从抗辩权排除债务之届期的角度加以论证,有人以以下理由加以阐释:因有抗辩权之存在,迟延履行系非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第二种学说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经行使才能排除迟延责任。它有两种见解:其一,抗辩权之行使,溯及地排除已发生的迟延效果;其二,已发生的迟延责任,不因抗辩权的行使而受影响。

(二)受领迟延与...

二、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一、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是指债务人(即被告)向法庭提出债权人(即原告)主张债权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从而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在法律上有一个具体的期限规定(即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而且又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后再向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原告的主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保证人为从债务人而非主债务人,最终的债务主体应为主债务人而非保证人,因此,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主债务入的放弃而当然放弃,否则,可能发生主债务人恶意放弃抗辩权导致保证人责任加重问题的...

三、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抗辩权,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证之债履行请求时予以拒绝的一种权利。其本质是属于债务人的基本的、常态型的抗辨权,鉴于保证的从属性、补充性等,决定了保证人同时享有,凡主合同债务人依法依约享有的一切抗辨权,都应为保证人享有和行使,成为保证人的抗辨权,这也是保证人负有监督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获得的相应权利。

2、保证人的专属抗辩权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而由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基于保证责任的补充性,一般保证...

四、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怎样的

合同债务转移的抗辩权是怎样的

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二、合同债务转移效力是怎样的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如果发生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应当由第三人而非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

(2)抗辩权随之转移。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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