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这个认定成功之后,就能够获得教师证,现在很多的教育机构都要求老师们有教师资格证才可以的,那么没有的情况下应该怎样办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一、天津教师资格认定怎么办理
受理;
审查;
决定。
二、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45号,2015年修正)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需要登录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申请,只要是申请成功的就可以拿到教师证,一般小学级别的办理也比较简单,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