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无效的情形?哪些人拥有表决权的权利?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哪些情形下债权无效、哪些人拥有表决权、哪些债权可以进行申报、哪些债权人可以参与分配,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哪些情形下债权无效
2、 哪些人拥有表决权
3、 哪些债权可以进行申报
4、 哪些债权人可以参与分配
一、哪些情形下债权受保护?
1、债权必须具有合法性
以民间借贷为例,出借人出借资金给借款人时,如果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吸毒、贩毒等非法目的,那他的债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债权的合法性,是法律正当性的体现。
2、债权必须具有真实性
债权必须真实而非虚假,这是显而易见的。虚假债权,是双方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债权必须具有完整性
所谓债权完整性,是指债权必须有具体、完整的债权凭证。如民间借贷,应该有借据或协议,同时应该有支付凭证。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一些当事人倾向于现金支付,致使债权债务关系真伪难辨,对于大额的现金支付,法院在难以查明的情形下,就会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定,...
一、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1、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2、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3、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4、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
5、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哪些债权可以进行申报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
2012年,陈某与胡某以办理企业名义,向数十人借款共计200多万元,后因到期未还,债权人将陈某与胡某诉至法院。法院查明陈某与胡某有住房一栋及商品房一套,遂裁定查封该住房一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14年5月,案件执行过程中,市某小额借贷公司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暂缓执行并参与分配,同时提交了南昌某法院判决书、担保等,该判决书规定陈某与胡某归还该公司借款239万元,某工业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分歧】
对于南昌市某小额借贷公司能否参与分配存在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因而不能参与分配。
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第一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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