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刑讯逼供罪举证责任倒置的可行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刑讯逼供罪是行为犯吗、刑讯逼供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条件是什么、一审翻供如实供述可以认定为自首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刑讯逼供罪是行为犯吗
刑讯逼供罪举证责任倒置的可行性体现在什么地方
刑讯逼供罪举证责任倒置的可行性体现在什么地方法律并未明确的规定。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
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定义及最高法适用范围,刑讯逼供中举证责任的倒置可以说在法律上是一片空白。在刑事诉讼中,通常来说举证责任是由公诉人承担,这是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但在诸如刑讯逼供案中,完全适用由公诉人举证可能并不公正。因为,警察相对于被害人来说,力量相...
刑讯逼供罪是行为犯吗
刑讯逼供罪是行为犯。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你对刑讯逼供有了很深的理解。作为司法人员要严于律己,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者,严厉打击滥用职权的现象。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刑讯逼供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条件是什么
刑讯逼供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只要求致人伤残、死亡为条件,不要求使用暴力、主观意识是故意。
刑讯逼供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3)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一审翻供如实供述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自动投案后第一次接受讯问不如实供述,后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能否认定自首,刑法及其解释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据此,自动投案后第一次接受讯问时能够如实供述,后虽翻供但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构成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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