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法律都有哪些知识,婚姻行政登记及其司法审查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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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法律都有哪些知识,婚姻行政登记及其司法审查程序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婚姻关系法律都有哪些知识

2、 婚姻行政登记及其司法审查程序是什么

3、 婚姻纠纷应如何处理

4、 婚姻是否有效之案例分析

一、婚姻关系法律都有哪些知识

导读:本文为您列出了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婚假,女职工生育假,结婚证丢失,没有户口簿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改变子女姓氏,恢复婚姻关系等。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提供的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相关内容。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

二、婚姻行政登记及其司法审查程序是什么

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创设婚姻关系的行政行为,婚姻关系不仅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而且是一种特殊的身份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因婚姻登记提起诉讼的案件虽然不是很大,但处理起来难度很大,涉及的问题很多,不仅涉及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还涉及到婚姻的效力、财产处理等问题。本文拟从婚姻登记的程序、效力、婚姻登记行为的性质及在审判中如进行司法审查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一、婚姻登记的类型和程序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三、婚姻纠纷应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至于婚姻当事人未亲自到场,或由他人假冒一方婚姻当事人到场办理结婚登记是否有效却未作出规定。只有1985年3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婚姻登记办法》才有一条较为笼统的规定:“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该办法已于1994年2月1日废止。且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根据民法典制定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又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骗取结婚登记宣布无效的权力,它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依婚姻当事人按民法典申请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的权力。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对此类婚姻效力无权作出处理。

此类婚姻纠纷...

四、婚姻是否有效之案例分析

日前山东省文登市法院判决了一起女儿申请宣告生父与继母婚姻无效的案件,被申请人周某因不懂法丧失了遗产继承权,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

申请人的生父王某与生母李某于1990年未办理登记手续结婚,2000年李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02年王某与被申请人周某相识,并到云南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8月王某因工伤事故死亡,王某的女儿与被申请人周某因王某的遗产分配产生争执,遂诉请法院确认王某与周某的婚姻无效。

文登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重婚的婚姻无效。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本案中申请人的生父王某与生母李某的婚姻应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人的婚姻有效。李某离家出走两年未归,如果确实下落不明,王某可以申请法院公告离婚。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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