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否发放高温津贴通知?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有什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用人单位应否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有什么、用人单位做好职工防暑降温的必要、有关参保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用人单位应否发放高温津贴
华律小编按:现正值高温时节,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否发放高温津贴以及如何发放?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就何为高温天气、发放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条件、发放高温津贴的管理、违法责任、用人单位的风险防范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充分的剖析,该文值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读。
近期,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都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各地发放的时间不同是根据当地气候决定的。比如广州,夏季时间持续较长,所以发放时间较长。北方一些城市夏季高温时间较短,其发放的时间也较短。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就何为高温天气、发放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条件、发放高温津贴的管理、违法责任、用人单位的风险防范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进入8月份以来,湖北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对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湖北省总工会日前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有效预防和杜绝因高温天气引起的突发性事故,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防暑降温的有关措施,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作为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重要条款。
湖北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督促行政部门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协助和支持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对可间歇性生产岗位,应尽量避免中午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对必须连续性生产的岗位,要保证现场有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并增加生产作业中的职工轮休次数,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对孕期、哺乳期、年老体弱的职工,要督促行政调...
一、范围对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经结算到账的工伤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二)《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复印件;
(三)《离职申请》(工伤职工个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四)工伤职工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退工停保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单位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填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盖公章),并携带上述材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审核结付手续。在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外)没有结付到用人单位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应当为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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