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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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依据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

2、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依据是什么

3、 刑事管辖权转移的原则应当包括哪些

4、 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司法解释

一、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

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

二、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指定管辖依据是什么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本案的指定管辖是原告申请回避后形成的,被告尚未行使...

三、刑事管辖权转移的原则应当包括哪些

(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联合国刑事诉讼转移示范条约》序言规定:“希望根据尊重国家主权和管辖权的原则以及互不干涉国家内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刑事司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互助。”可见,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刑事管辖权转移的首要原则。

刑事管辖权转移对于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国际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妥当,有助于打击犯罪,也有助于增进国家之间的关系。反之,则会发生严重的后果,引起复杂的国际争端。

在刑事管辖权转移中尊重国家主权,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间是否签定有关刑事管辖权转移条约,由国家自主确定。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都不得强迫它国签定或者不签定刑事管辖权转移条约。

第二,一个国家要不要把自己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转移给其他国家,由它自己决定,它国不得干涉。

第三,...

四、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司法解释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移送管辖)。

《高法解释》

第17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18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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