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方面?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立案后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如何处理、刑事案件立案后的侦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一.管辖范围
凡在北京市东城、朝阳、丰台、崇文、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区、县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犯罪案件。应由公安局、海关走私局及上述地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侦查的。经报案后,上述单位未予立案的
二.提出人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单位及案件知情人。
三.受理程序
由提出人将有关材料递交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由控申部门初查后移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审查。
四.材料内容
立案监督提出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案件
一、放火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情节和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毁损粮食、棉花500公斤以上的。
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一万元以上,毁坏粮食、棉花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造成财产巨大损失的。
3、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针对政府机关、水厂、电厂、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以及生产、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进行放火的,在其他部位、地点对特定对象放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
涉嫌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应予立案。
二、决水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损坏公司...
刑事案件立案后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如何处理
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侦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可见,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对许多环节进行侦查。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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