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女厅官日受贿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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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女厅官日受贿近万元

本文目录一览:

1、 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2、 女厅官日受贿近万元

3、 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4、 企业内贪污涉及什么罪

一、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二、女厅官日受贿近万元

近日女厅官日受贿近万元的消息一直深受网友关注是怎么回事?直击女厅官日受贿近万元真正原因。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普,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

在外人的眼里,张*普的人生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处处是鲜花和掌声——16岁下乡插队,17岁入党,21岁任公社党委书记,30岁走上处级领导岗位,44岁任副厅级领导干部,49岁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此外,她还获得过“省优秀女领导干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头顶着太多令人羡慕的光环。

然而在距离退休的最后几年,她却在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下,在补偿心理和侥幸心理的共同作用下,理想信念之柱轰然坍塌,思想深处发生“蜕变”,踩着腐败的滑轮,迅速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三、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的犯罪构成

1、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四、企业内贪污涉及什么罪

企业内贪污涉及什么罪

企业内贪污涉及贪污罪,贪污犯罪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

第二: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三:降低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第四: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犯罪主体主要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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