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今天给各位分享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哪些人不能做为证人、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哪些人不能做为证人
4、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
3.对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
5.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另一...
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原告行使诉权。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被劳动教养的人由于离开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集中在特定场所接受劳动教养,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向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对原告来说,十分不便,法律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哪些人不能做为证人
1、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真实情况的陈述,因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2、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因此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证人。
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如果在自己参与的案件中作为证人就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因此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作为证人。
证人证言如何采用
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精神病患者。
但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经历的事实,或者与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实,可以作为证人提出证言。
未成年人。
但未成年人对与自己能够理解的,与年龄相适应的事实,可以作为证人提出证言。
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本案的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相冲突,因而不能作为证人。
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案件的检察人员。
如作为证人,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所以,法律将他们排除在证人之外。
相关信息:
确保系统安全,该平台实现“刷脸”的方式参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网络应用国家标准”,由**公司与**中长康达信息技术公司联合开发,证...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