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问题?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侵占罪的存在有什么争议、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侵占罪的存在有什么争议
2、 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
4、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反思现状:侵占罪告诉形式在司法实践中艰难前行。
(一)审判实践上,侵占罪自诉率低。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明确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理论上,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又称亲告罪,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但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可见,侵占罪是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对史某的行为如何认定,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史某抢夺并撕毁的借条本身毫无经济价值,史某并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因此,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史某趁王某不备,公然夺取王某的借条,非法占有王某的私有财产,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史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史某抢过王某的借条撕毁,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借条所载明的债权,史某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按侵占罪进行处罚。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一、史某撕毁的借条是载明史某与王某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王某有权凭此借条向史某要还借款。然而史某为了赖帐,趁王某不备夺过借条撕毁,使得王某的债权无法实现,实际上是造成了王某财产损失、减少,而史某却因此将本应偿还给王某的借...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遗忘物、埋藏物。从法律关系上看,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同于其他侵犯财产罪(如盗窃罪、诈骗罪)的突出特点是,该财产在其被侵占之前业已为行为人。至于财物是公共财物还是私人财物,在所不论。在公共财物临时委托私人保管的情况下,侵占公共财物是可能发生的。因此,侵占罪实际上是一种变持有为非法所有的犯罪。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作为侵占行为前提的“持有他人财物”,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持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在理解“代为保管”时,不能过于狭隘地认为只有财物所有人主动委托行为人保管的...
侵占罪的存在有什么争议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侵占罪的存在有什么争议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